母婴乙肝工作体检能过吗,不能工作了吗

发布时间:2023-03-07 10:24:45

曾因为社会对乙肝过度忌讳以及歧视,导致很多乙肝患者找不到工作,针对这一现象,国家规定入职体检不检查乙肝,常规为肝功检查,所以乙肝感染者或患者基本不会影响找工作的,特殊行业除外。从法律上讲,除以上职业外,用人单位在入职时要求劳动者自行提供包含乙肝项目的体检报告,或打着福利体检的名义检测乙肝项目,并据此来录用或辞退员工的都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1、入职体检有乙肝被拒之门外,该怎么办?不能工作了吗?那要怎么活?

入职体检有乙肝被拒之门外,该怎么办不能工作了吗那要怎么活

据统计,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近1亿,人群庞大,却面临着就业求职的种种危机。很多企业和员工对这问题的认识存在误区,刚好掰扯掰扯,从医学上讲,乙肝和丙肝是通过血液传播、没有保护措施的性传播、母婴传播三个途径进行传播的,并不影响员工的日常工作。可是很多企业和HR一听到乙肝是传染病就吓破胆,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

为解决此歧视,2010年1月卫生部等三部委发布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保障乙肝患者权益。而为保护民众的健康,传国家也明文规定乙肝患者或病源携带者不能从事的行业:1、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2、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3、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职业;4、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5、特警职位、飞行员;6、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从法律上讲,除以上职业外,用人单位在入职时要求劳动者自行提供包含乙肝项目的体检报告,或打着福利体检的名义检测乙肝项目,并据此来录用或辞退员工的都是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只是在现实环境下,法律上的支持总会遇见实际的执行难:(1)在普遍性的社会歧视面前,作为乙肝患者,因病情涉及个人隐私,担心周围人用有色眼光看待自己,本身就心虚,很难理直气壮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2)而且走法律程序旷日持久,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跟进处理么?(3)就算获得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和患者的关系也已破裂,哪还有合作空间?(4)最重要的是,闹上法庭后,以后是否还有公司敢聘用呢?正因为各种因素纠结,好聚好散是一种心态,息事宁人,治病要紧是另一种心态,两相牵扯,一般都是既无奈且怂的自认倒霉了事,

2、有乙肝的人在社会上好找工作吗?

有乙肝的人在社会上好找工作吗

这个问题我最后回到的权利,我来回答一下。因为我是一名乙肝患者,同时也是一名医生,已考上事业单位编制,在二十世纪末及二十一世纪初,部分“专家”和医疗机构过度宣传乙肝的危害,导致很多企业都不敢招聘和录用乙肝感染者或患者,很多人都不敢与乙肝感染者和患者接触(笔者有深刻的体会),谈乙肝色变。乙肝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母婴传播、性传播和血液传播,

HBV-DNA是表示传染性强弱的指标。HBV-DNA阴性表示乙肝病毒基本停止复制或复制慢,乙肝病毒不活跃(小三阳多数是阴性,但是也有部分是阳性的),相对传染几率也就较低,HBV-DNA阳性(大三阳多是阳性,也有阴性),则表示乙肝病毒比较活跃,其体液内乙肝病毒的含量也相对较多,传染性较强。曾因为社会对乙肝过度忌讳以及歧视,导致很多乙肝患者找不到工作,针对这一现象,国家规定入职体检不检查乙肝,常规为肝功检查,所以乙肝感染者或患者基本不会影响找工作的,特殊行业除外,

因为如果有公司或单位以此来拒绝录用你,那么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有抗病毒治疗的适应症应积极治疗,把各项检查指标都控制在参考值范围以内,为了保肝护肝也要尽量选择一些不至于“伤肝”的工作,比如经常熬夜加班的工作,非常繁重劳累的重体力工作等,乙肝感染者或患者应绝对禁酒和烟,平时应心态积极乐观,应积极的做有氧运动,多吃蔬菜水果等有利于肝脏的行为或生活方式。

3、乙肝患者能不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乙肝不吃药能自愈吗?

江苏正文培训有答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杂音;(二)频发期前收缩;(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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