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教师,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插队怀孕通报并扣发半年绩效]

发布时间:2023-06-08 11:44:21

女教师怀孕以后,精神萎靡,倦怠乏力,是常有的事儿。女教师怀孕,坐着上课,是无可厚非的事儿,再正常不过了,作为校长,首先应该和这女教师谈一谈,了解女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心理状态,对于怀孕期间的女同志,尤其要进行特殊照顾,女同志怀孕,生育下一代,是她们与生俱来的神圣使命。

1、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你怎么看?

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你怎么看

全国二胎政策放开了,女职工扎堆生育,有一些单位出台“排队怀孕”的办法,以防工作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可是国家开放二胎的时候可没说要排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用人单位解雇,那么,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她们至少一年之内将难以找到工作,基本生活来可能都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旦违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企业的利益如何保障?可能有人会说了,要是大家都扎堆怀孕生孩子了,单位怎么办,特别是一些女职工占员工比例绝大多数的单位如学校、幼儿园等,如果用人单位出现人员不足,是可以通过招聘来补充的。

2、河北一高校规定女教师怀孕必须提前备案排队,“插队”怀孕通报并扣发半年绩效!你咋看?

河北一高校规定女教师怀孕必须提前备案排队,“插队”怀孕通报并扣发半年绩效!你咋看

感谢头条邀请回答问题:这样的规定有违人道,男女平等的社会里,以前是妇女能顶半边天,在建设我们社会主义初期,男女一样耕种劳作,参加工农业建设,现在社会依然,需要女性工作者参与社会建设,教师,医生等等,各行各业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基本都有女性建设者。我们制定特殊政策来对待女职工这已经不合当下社会以人为本的时宜,也违反人文道德,不能带着有色眼睛看女职工,反而要更加爱护呵护关心女职工,

3、女教师怀孕,让家长“代班”或家长交600元钱,否则不让学生进班,你怎么看?

女教师怀孕,让家长“代班”或家长交600元钱,否则不让学生进班,你怎么看

这个消息我不敢相信,作为女老师,我在孩子出生前几天才请产假,早读晚自习正常课一节没落下过,人家这所谓的女教师怀孕竟然能让家长代班或者交600元钱,这是真实的吗?是老师的所做作为吗?我都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了!说句不好听的话,不论什么单位的女职工,自己怀孕总不会让他人为自己掏钱,特别是老师,本着良心做工作,用爱心去打动人,用真诚感染人,怎么会有如此女教师会交钱,我真的不敢苟同!基本上做老师的,都是耐住清贫和寂寞的,如果需要很多金钱或者很矫情的,基本都不会做老师了,老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是孩子人生路上的引导者和领路人,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长和老师都是孩子学习的楷模和榜样,老师如此态度,如果家长再助纣为虐,跟着交钱,是助长了不良的风气,孩子九年义务教育,没有谁有权利让孩子不进班取消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家长可以去教育局告这个老师的不作为和乱收费,说的不好听的,这个怀孕的女老师是我们教师队伍的另类,给我们抹黑,本来我们是弱势群体,可是让这些害群之马给搅和的失去很多正气,我希望学校正确处理这样的事情,让孩子有个好老师接受好的教育,也给我们老师多一点正能量。

4、你怎么看女教师插队怀孕被辞退与单位对簿公堂一事?职场怀孕女性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生育是妇女的权利,任何单位不能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同时,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也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里明确提及的内容,而该幼儿园“对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的行为,令人觉得“荒唐”的同时,实际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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