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生婴儿,深圳生宝宝需要准备些什么

发布时间:2022-10-20 11:15:58

本文目录一览

1,深圳生宝宝需要准备些什么

产妇的个人用品,孩子的衣服,钱,最好带上身份证,多带卫生纸。

深圳生宝宝需要准备些什么

2,深圳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资料2021

法律分析:一、《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收取副页);三、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应分别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失踪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申请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外,如该证明及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九条 本市户籍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国家、广东省和本市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待遇,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

深圳新生儿入户需要什么资料2021

3,深圳新生婴儿办理医保

办医保前的费用是无法报销的。必须是参保成功后才可享受报销。深圳新生儿医保办理时限:1、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内申报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2、新生儿入户日起1个月后申报的: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3、不在园不在校首次参保的深户少儿: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含19日)以前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缴费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深圳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标准:深圳少儿医保直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及缴费。1、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如5218×0.8%×12=500.88(元),其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财政补助(324元/人),参保人实际缴费176.88元。2、缴费方式:全年缴费一次性收取,由社保机构从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深圳新生婴儿办理医保

4,在深圳生宝宝要准备什么

一般办理入院所需的证件包括:准生证、孕妇围产保健手册、围产期保健卡、献血证以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钱款等。 在深圳生孩子的话每个医院提供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最好先咨询下医生,看看医院提供什么,你需要带哪些,我当初生孩子的时候是在深圳中海医院生的,发了几包尿不湿,小被子等等,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什么更改,直接问他们的医生更好 http://url.cn/40AVhI
有钱就行 好办事

5,深圳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深圳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接下来我整理了深圳新生儿上户口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想要为自家宝宝上户口,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二)]的任意一个,可向深圳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圳市户籍居民,可在深圳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深圳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深圳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深圳新生儿上户口 所需材料   一、《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不需填写,受理后需申报人签名确认);   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收取副页);   三、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应分别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失踪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申请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外,如该证明及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

6,深圳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尽量详细点

暂时孩子的户口只能在你户籍地申报,因为女方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不能申报新生儿户口的。如果你想将孩子的户口落在房子处,你们夫妻其中一方必须先将户口迁至房子处后才能办理。
1.计生证明(小孩出生后在入户口地的街道办办理)2.小孩出生证3.结婚证4.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5.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6.去户籍地派出所入户口7.出生一个月内的当时取户口本,一个月以外的,一个月后取户口本.
谁说集体户口不能办的?我们夫妻都是集体户口,还不是给孩子办了户口,不过就是办起来比较麻烦而已。

7,新生儿上深圳户口需要什么资料

1.小孩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2.小孩的准生证,出生证.3.入户地街道办出和计划生育证明.4.在派出所办理5.小孩出生后一个月之内入户口的户口立即可办好,一个月后入户的约二个月左右入好户.6.父母一方是外地户口的,小孩出生一个月后才办入户口的还要外地派出所出的小孩未入户口的证明.
你好,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相应的《出生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生儿父或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应裁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无《出生医学证明》应向妇幼保健院补办或应提供知情人证明、居住地村居委证明;经民警调查核实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新生婴儿可随父或随母入户,其户口类别与其选择入户的父或母的户口类别相同。谢谢,望采纳!

8,深圳市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婴儿,正常上户口,持孩子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孩子出生证,向父方或者母方的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即可;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申报户口须知: 一、办理条件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有错误?提交正确内容帮助更多妈妈>>

9,刚出生的小孩怎么办理深圳户口

这是新生儿上户口须知,你可以看着去办理。 一、公民出生新生婴儿后,父母一方应在一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其出生登记。   二、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证》(3)父母《结婚证》;(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2、非婚生婴儿(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证》(3)母亲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办理婴儿出生登记的,在备齐上述证明材料后,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审核后予以当场办理。  四、根据相关文件规定,1998年7月22日(含当天)以后出生的小孩,可以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入户;19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仍需按有关规定,在出生时母亲的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需随父入户的,再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移。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一)婚生婴儿(含超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二)非婚生婴儿 1、《出生医学证明》; 2、母亲或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工作要求 (一)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应当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因故一个月内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在核实情况后,应准予补办登记。因故超期两年以上的,由分、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后补办登记。责任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常住人口为其新生婴儿申报出生登记。 (二)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10,深圳新生儿户口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所需材料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不需填写,受理后需申报人签名确认);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收取副页);3.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应分别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失踪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4.申请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外,如该证明及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二,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父母信息填写不完整、出生地非父母户籍地、长期居住地或证件存疑的,还需提供盖有发证机关公章的婴儿出生医学档案复印件及申请人父(母)的书面情况说明;2.《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出生医学档案与《出生医学证明》内容不符的,需更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信息不真实的,监护人可申请在市公安局指定或本市其他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凭鉴定结论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关申请更换《出生医学证明》);3.父母子女关系真伪存疑,申报人无法有效举证,也未能通过其他方式调查核实的,由市公安局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三,办理流程申报人持申报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登记,签发户口簿。如符合户政“全城通”业务办理,可自愿选择全市任意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办理。扩展资料《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事项1.持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2.母亲办理。3.各签发机构办理窗口,审核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分娩信息,并填写新生儿姓名及父母相关信息。4.签发机构审核、签发。5.对打印完成的 《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参考资料:成都市人民政府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申请材料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不需填写,受理后需申报人签名确认);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收取副页);3.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如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的应分别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失踪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4.申请人父母的婚姻法律文书。属离婚或再婚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因丧偶再婚的,除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外,如该证明及户口簿不能反映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等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扩展资料条件本市户籍居民的婴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1. 境内出生,出生不满30天(超过30天但未满一周岁的,参照办理),尚未合法申报户口;2.父母双方户口均已迁入本市或出生时父母一方户口已迁入本市,父(母)属本市高校集体户学生户口的除外;3.符合本市出生入户计划生育政策的政策内一孩(双(多)胞胎除外)。注:1、根据《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报前需先行经本市父(母)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同意。计划生育证明信息已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共享使用,申报入户登记时不需提供纸质《计划生育证明》材料);2、高校在读学生的婴儿应在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母)一方申报出生登记。如父母双方均为高校在读学生集体户口,应在婴儿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申报。如婴儿父母毕业满2年,但户口仍属高校集体户学生户口的,应在父母户口迁出后,在迁入地申报出生登记。参考资料:搜狗百科_深圳新生儿出生入户办法
深圳新生儿入户申请材料一、《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二、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三、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四、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五、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六、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且申报时小孩需到场面视。七、遇有下列出生登记情况,除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材料外,还需视情况提交相关材料:1、政策内再生育的,提交《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表》;2、政策外生育的,提交父母双方户籍地县(区)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服役证明;4、国外出生的,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出生医学证明》中文翻译件(可自行翻译)及申请人入境证件;5、港、澳地区出生的,提交由市局业务科同意受理证明和申请人入境时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