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下司脱了衣服告男上司性侵,男人都说女人如衣服(男人说女人脱了衣服都一样)
发布时间:2022-08-16 11: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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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女吵架,女人你们男人太没良心,我把一生都给了你,而你却喜新厌旧,还去找小三,你TM就是个渣男,男人气急败坏的女人在我眼里就是一件衣服,喜欢了我就穿上,不喜欢我就脱掉,一件穿了很久的衣服,再好看也会褪色,也许别人喜欢,我还会让给别人,女人听完男人说的话,突然间也不哭,也不闹了,她看了看男人,笑嘻嘻的从鞋柜里掏出一双不一样的鞋,穿在脚上说道。
1、男人都说女人如衣服,那是不是穿久了就应该换新的呢?
一对男女吵架,女人说,你们男人太没良心,我把一生都给了你,而你却喜新厌旧,还去找小三,你TM就是个渣男,男人气急败坏的说,女人在我眼里就是一件衣服,喜欢了我就穿上,不喜欢我就脱掉,一件穿了很久的衣服,再好看也会褪色,也许别人喜欢,我还会让给别人,女人听完男人说的话,突然间也不哭,也不闹了,她看了看男人,笑嘻嘻的从鞋柜里掏出一双不一样的鞋,穿在脚上说道!其实你在我眼里什么也不是,就如我脚上穿的鞋一样,今天喜欢穿这双,明天也许会喜欢穿那双,就连老娘头上的帽子,今天是红色的,明天也许变成绿色,你说女人如衣服,我说男人如鞋帽,都是穿在身上,戴在头上遮羞的一块布,今天捂的的虽然严实,谁能保证一辈子干干净净吗?。
2、男上司要开除女下司,女下司脱了衣服告男上司性侵,你说怎么办?
男上司要开除女下司,女下司脱衣告男上司性侵,该怎么办?依我看,不会有这号不要脸的角色吧,即使有,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寻,属旷世奇才,脸皮厚得超过城墙。就假设有吧,那也要从两方面来论述,一是男上司本身有点不正经,曾经有意无意言语暧昧或挑逗过此女下司,更或两人还真有那么一腿。如果是这样,那女下司就是破釜沉舟了,
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想得了便宜还卖乖,一脚踢到门之外,休想!如果如此,那男上司要瞎子吃豆腐,心里有数。妥善处理开除一事,建议暂缓一缓,不要火上加油。从此断绝非分之想,把女下司调查自己远一点,或保持距离,让时间来冲淡这矛盾后,再看情况来解决,如果男上司人正经,一身清白。那怕个球,赶紧掏出手机拍照,当场报警。
强奸是要讲证据的,我衣未脱,裤未解,心没动,你又非赤身裸体,又弄不到那罪恶之液,警方岂会轻易相信。男上司可以义正严辞喝斥:收起你这套鬼把戏吧,老子身正不怕影子斜,你就是告到天王老子哪里,今天也要把你坚决开除,我想,女下司听罢,会自讨没趣,逃之夭夭的。总之,一句话,打铁还须本身硬,心中无冷病,大胆吃西瓜。
3、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算强奸吗?
是不是强奸,不依是不是女人自己解开衣服说,而是依女人是否自愿。自愿同意,就不是强奸,不同意,那就是强奸。女人说不同意,就是强奸,即便是自己解开衣服,没有同意发生关系,进行了就算强奸,只要女人同意,不管谁解开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女的不去告,那就没有人说是强奸。强奸关键因素,女的是否自愿,是否发生了关系,
女的不同意,又强行发生了关系,这才叫强奸。女的不同意,就没有发生关系,强奸就无从谈起,谁脱衣服,这不是强奸的构成要件,可以作为取证时的参考,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如果不是在强逼威胁的情况下,女的主动做出的,有配合的情节,半推半就,女的负有一定责任,可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依据,但改变不了强奸的性质,不要误认为,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是强奸,她要是不高兴,去告强奸,很难躲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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