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要打掉,女朋友怀孕了
发布时间:2022-08-16 12: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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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五个月,应该是在20周左右,这个时候如果要打掉孩子,属于中期引产,生孩子就好像瓜熟蒂落,瓜不熟非要摘,风险是最大的。我相信男人做到以上所有准备,没有几个女人忍心打掉自己的孩子,因为她们害怕没有人共同承担,对未来不笃定,心里不安,才会选择打掉这个孩子。
1、女朋友怀孕了,我很想要,可她却一个劲说要打掉,怎么办?
光想要有什么用,你为了想要这个孩子做了什么努力?求婚准备好了吗?双方家长见面你在考虑了吗?结婚在准备了吗?房子准备好了吗?收入稳定了吗?对女朋友的照顾到位了吗?不要把生一个孩子想得那么容易,毕竟她是一个生命,生下来是需要钱的,不是那个年代生下来喂点米汤都能养活的年代。不说别的我告诉你产检每一次都是几百上千,8个月前每个月产检一次,每一次检查花销都很大,8个月后两周检查一次,
这还是大人孩子正常的情况下。生孩子也得花销一笔钱,女人生孩子产假有的没收入,有的有收入也是基本工资,那时候就全靠男人一个人养活,这不是一句话,这是嘴巴张着等着吃饭,但是现在的人光是吃饱就行吗?显然不是。生完孩子,女孩子还要做产后修复也是一笔花销,还有生产的各种东西,孩子的吃穿用度,这还是不生病的情况下,没得一点存款,最好不要轻易要求生下这个孩子,
我这说的都是物质上的,精神上的你能照顾到位吗?女孩子怀孕情绪身体变化都很大,你能包容她突然的情绪崩溃吗?你能包容她变得臃肿的身材吗?你能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耐心守护悉心照料吗?这个过程男人也是很辛苦的,你能承受这些压力吗?我相信男人做到以上所有准备,没有几个女人忍心打掉自己的孩子,因为她们害怕没有人共同承担,对未来不笃定,心里不安,才会选择打掉这个孩子。
2、老公想生孩子,老婆一票否决,即使怀孕了,也要打掉。你怎么看?
这样的婚姻离解体差不多了,①从法律上讲,女人确实有权利这么做。无论是婚姻法还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基本上能确定生育权对女性而言是一种绝对权利,换句话说,女性有自主选择生与不生、生几个的权利,男性无权干涉。同时,有任何法律法规强迫一对夫妻在结婚后必须生孩子,法律赋予妇女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独立的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
这样的规定,考虑到女性在生育中的特殊角色,也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自由意志和身心健康的保护,在法律上,妻子确实有权利这么做。②从传统风俗习惯来讲,家庭没有孩子就缺乏了某种东西、就缺乏了一种感觉,跟孩子带孩子虽然麻烦,虽然累,付出也多,但一个家庭没有孩子,总会觉得不完整。有一种说法是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我的理解是他是爱情开花结的果。
3、怀孕五个月,不想要孩子了,想打掉孩子,怎么办?
别以为孩子是你的附属物,你就可以随便决定,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打掉!这不仅仅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而且可能会对你的身体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怀孕五个月,应该是在20周左右,这个时候如果要打掉孩子,属于中期引产,生孩子就好像瓜熟蒂落,瓜不熟非要摘,风险是最大的!中期引产可能伴随有大出血的风险,如果胎儿娩出困难,宫缩强烈的情况下,还可能造成子宫破裂,甚至羊水栓塞DIC,这些并发症都是十分严重的,一旦发生,很可能分分钟生命不保!虽然个人生活我们外人不好说什么,但是如果只是一时气话,还希望你考虑清楚,五个月的孩子已经有胎动,而且在胎儿正常的情况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准非法引产,如果你铁了心,估计只有不正规小医院小诊所敢收留你,不过在那种环境里,你觉得你的生命有保障吗?所以请一定慎重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