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婴儿的古代严酷刑罚,古代最惨的刑罚是什么[古代满门抄斩有婴儿吗]
发布时间:2023-02-05 0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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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接受“车裂”的囚犯)骑木驴这是古代用来惩罚女性的一种残酷刑罚。与其他刑罚的比较和历史上的差异,古代最先遭受这种酷刑的人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后来还有汉时的彭越,不过两者的差别就是生前和死后,中国古代的梳妆之刑和坐冰凳的结合,凌迟中国古代惩戒犯人的残酷刑罚不下几十种,但若说最残酷刑罚则非凌迟莫属。
1、古代最惨的刑罚是什么?
既然是最惨,就只能有一个。不说谣言的话常见刑罚里就只能是先卖个关子,辟谣:剥皮在元代以前,常见是剥面皮,十六国时多见,如前秦苻生、北齐高氏,附加的刑罚则是剥皮后跳舞,或扔到油锅里炸。后来到了元代,才出现了“得椟藏二人皮,两耳俱存”这样的记载,而且,灌水银是假的。平日里多看看杀猪剥羊剁肉酱和凌迟是两种刑罚,最初将之混为一谈的是日本人,
古代最先遭受这种酷刑的人是孔子的弟子子路,后来还有汉时的彭越,不过两者的差别就是生前和死后。名字不太好记,叫“醢”(海音三声),和西方的“铅滴”很相似的是,汉代广川王刘去杀其师及姬妾十余人时,用铅锡汁液灌入口中,原文是“广川王去坐杀其师及姬妾十余人,或销铅锡灌口中,或支解,并毒药煮之,令糜尽。”但这种刑罚是比较少见的,大致归类也应分到私刑中去,
私刑最甚者应为近代,何古代没什么关系。例如民国时恶匪刘黑七的“放人炮”,就是将受害者嘴中灌满火药,而“放天花”则是将受害者埋入河滩之中,仅留头部,而后策马踏实周围地面,让受害者全身血液涌入头部后,踏马踢之,踢中后就会让血液喷溅三尺,据传也有头部被血液冲起而飞的。大致说完了一些,就说最惨烈的,应该只有凌迟,
这种刑罚目前可以上溯中国古代很早之前,但网传的“裹渔网用小刀削”,或是“剁碎成泥”属于谣传(我以前也被蒙蔽过)。与凌迟相关的剐(呙),在唐代,武三思迫害敬晖、桓彦范等人时,将桓彦范放到竹槎上拖拽至去肉见骨,而后杖杀。但这不是成体系的刑罚,也属于死刑,敬晖则是“呙(剐)而杀之”,这个剐,即涉及凌迟的前身发展之一。
但剐仍涉及私刑,多见平息民愤之用,明代书中可见“僇(戮)尸凌迟”,也就是把死人从棺材里拖出来把肉剐掉,继而可能会“生而啖之、分而食之”。最初的剐并不应该视为是刑罚,可能更多见于风俗传统,如战国时列御寇所著《冲虚经》中曾提到“楚之南有炎人之国,其亲戚死,呙(剐)其肉而弃,然后埋其具,乃成为孝子(当时义渠已见火化)”。
在秦汉乃至战国时期,中国并不将凌迟(就清代的大卸八块来说)称为呙(剐),而是磔(哲音二声),如《韩非子》就提到过“夫罪莫重辜磔于市”,东汉时李巡在注疏《尔雅·释天》的“祭风曰磔”时,曾说“祭风以牲头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这段话即解释了“磔”的具体方法,又说明了当时除了磔人以外,还会磔牲畜祭祀风,
又像《史记·李斯传》中,也曾提到“十公主矺死于杜”,矺即是磔。所以可见秦代也有磔人的刑罚,所以说磔即是凌迟,且历史悠久,应该是说得通的。与其他刑罚的比较和历史上的差异:车裂(轘,患音四声),可能也很痛苦,但其方法更近似于瞬间(毕竟也要裂头,不止四肢),弃市,虽然有认为这与磔刑相似,但汉代《二年律令·具律》曾明确提到“女子当磔若(或)要(斩)斩者,弃市”。
所以,弃市是弃市,磔刑是磔刑,唐代,安禄山杀顔杲卿时是“节解之,比至气绝,大骂不息。”这和剁肉酱是截然不同的,节是段的意思,宋代,《宋史·刑法一》中提到“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盖真宗仁恕,而惨酷之刑,祖宗亦未尝用,”之后就是元明清了且由明代开始,凌迟又见普及。而这种延传悠久的刑罚,如果不是最惨烈的,必然不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2、古代满门抄斩有婴儿吗?
不一定。看皇帝的意思,一般来讲,不至于太过分,《尚书》记载:老弱不受刑,故老而受刑谓之悖,弱者受刑谓之克,《礼记·曲礼篇》记载: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所以,即使满门抄斩,也可以有限,一般是八十岁或九十岁以上的老人,不斩;七岁以下的儿童,不斩,只不过,到底斩不斩,这个最终决定权也不是法律文书,而是看皇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