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被轮奸,女性遭遇强奸后导致怀孕生子(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2-12 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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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肯定不会接受她被强奸后,又怀孕这种情况的持续存在。强奸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无奈之下,她才编造了被强奸怀孕这一故事,(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相关部门曾对马某所述被强奸的事进行调查,因为她第一次怀孕时间卡在14岁左右,警方无法认定她被强奸的事实)马某的发文,在当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就是女性被强奸后,怀孕生子,该不该抚养孩子的问题。
1、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
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性行为。女性被强奸后万一怀孕怎么办?我以为此乃是小概率事件,那么万一怀孕奈何?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被强奸的妇女大概率“打胎”。如此“孽种“(孩子无罪)留着何益?任何情况皆有“特例”,
极少数被强奸的妇女亦有生育孩子的。此种情况少之又少,强奸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预审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审判并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刑满释放后,被强奸的妇女怀孕并生下孩子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被告(强奸罪犯)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十八周岁止(罪犯服刑期间亦可起诉)。
2、女性遭遇强奸后导致怀孕生子,那么有义务要抚养这个孩子吗?
非常遗憾,是有的,有人说,既然是强奸,为什么还要生下来?这种问题其实很无知,很多原因会导致被强奸后,还生下来孩子:比如说被害人年龄很小,缺乏性知识,不知道怀孕了,发现时胎儿已经很大,打胎有危险;比如说,被害人不知道曾被强奸;比如说,被害人不具备打胎条件。其实,现实中,曾有这样的类似案例,也引发过舆论热议,引发过法律思考,
重庆巫山,女子马某在网上发文称,2000年,12岁的马某被卖给29岁的陈某做童养媳,13岁时遭到陈某强奸,14岁时生下一个女儿,19岁时被迫生下一个儿子。马某还说,自己曾多次被陈某殴打,但报警未得到立案,2008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结婚登记。2016年,她连续发文,引发关注,当年,法院受理了她的离婚诉讼,判决她与陈某离婚。
2020年,她再次发文:“你会抚养被强奸生的孩子吗?”说两个孩子联系她,要到她那里玩,但孩子到了以后,她觉得无法接受,会想起痛苦的回忆。(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相关部门曾对马某所述被强奸的事进行调查,因为她第一次怀孕时间卡在14岁左右,警方无法认定她被强奸的事实)马某的发文,在当时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就是女性被强奸后,怀孕生子,该不该抚养孩子的问题,
但这些探讨,都集中在理论层面,或者说是道德层面。但大家都承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肯定是有抚养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法律还特别加以强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所谓非婚生子女,顾名思义,就是不具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多种情况,包括男女婚前所生子女、男女婚外偷情所生子女,男女婚内怀孕,离婚后生育的子女等,当然也包括女方被强奸所生子女。此外,需要说明的是,遗弃罪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不管沙发婚生,如果父母遗弃子女,造成严重后果的,都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人人生来平等,子女是无辜的,父母的过错与子女无关。如果规定,强奸所生子女,母亲不需要承担抚养责任,那么这些孩子必然受到社会的歧视,得不到平等的待遇,从实践层面来说,能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就是孩子的父母,而男方一旦被认定为构成强奸罪,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