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一2岁幼儿被困车内,一岁婴儿被困在车内(孩子被锁在车内到底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9-09 12:27:40

我在想,在车里的那个孩子受到了怎样的煎熬。13日下午4点半,通心岭派出所民警周桂峰、辅警王奎巡逻至园岭一街时,发现有群众正在围观一辆私家车,二人立即上前发现一名6岁左右的小女孩被反锁在车内,车窗紧闭,孩子神情焦躁、满头大汗,这件事有惊无险,圆满收场,希望这位母亲记住这次教训,以后别在粗心大意了。

1、如何看待一4岁男童被遗忘车内5小时身亡?孩子被锁在车内到底该怎么办?

如何看待一4岁男童被遗忘车内5小时身亡孩子被锁在车内到底该怎么办

昨天下午,我去取车,车在太阳下晒了一个上午和中午,车子里是什么状态?跟蒸笼没有区别,我们平时在洗浴中心最热的汗蒸房,也就是这个温度了。进到车里,车上的温度计显示车外气温38°,而车内所有的地方,包括方向盘,座椅,甚至开车窗的按钮,都是烫手的,是碰上就要移开的那种烫人,屁股根本无法坐在真皮座椅上,车门全开,空调打开,十几分钟后,车里才能呆下人。

我在想,在车里的那个孩子受到了怎样的煎熬,他不是被热死的,而是活活被蒸死的。这样的事,已经发生的太多了,对于外人来讲,比如幼儿园的老师和领导,可以追究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这个罪的判决就是蜻蜓点水,像这个家长,还不知道会怎么处罚,会不会处罚呢?中国人善良,很多人认为,孩子都死了,丧子之痛老天爷已经惩罚他们,法律就不要再惩罚了,要我说,这个观点是大错特错的,不但要惩罚,而且还要重罚,

我们为什么一再发生车里热死孩子事件,为何一再警示也禁止不了,悲剧还是一再发生?究其根源,还是惩罚的力度不够,谁都不重视,试想,现在故意杀人的处罚够严厉,每个杀人的人知道要偿命,只有在这种思维下的杀人,才是义无反顾的,而对于这种过失,一定要严惩,要让他们觉得跟故意杀人一个性质可能就会全都警示了。同样一个例子是,原来醉驾屡禁不止,后来入刑,整体好转,

2、北海一2岁幼儿被困车内,惊动消防还上央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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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监护人太疏忽大意了,应该把2岁的小孩带在身边,孩子太小了,没有分辨能力也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封闭的车厢氧气很稀薄,而且很闷,别说小孩了,就是我们这些身体健壮的大人都承受不了。作为家长,这是一份责任,特别是带着孩子外出,更要12分留心,其次汽车厂家可不可以改进一下这个不安全的设置,至少可以在里面有个求救紧急装置,让车外的人可以知道车里面人的情况。

3、深圳一6岁女童被困车内,警察救人反遭家长投诉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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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下午4点半,通心岭派出所民警周桂峰、辅警王奎巡逻至园岭一街时,发现有群众正在围观一辆私家车,二人立即上前发现一名6岁左右的小女孩被反锁在车内,车窗紧闭,孩子神情焦躁、满头大汗,据现场群众介绍,车辆已经在这里停放有一会儿了,可是一直不见家长踪影。周桂峰一边耐心安抚孩子,一边通知派出所后台寻找车主,而辅警王奎则开始组织群众在周边花市档口寻找车主,

正当他们想破窗救娃时,孩子母亲出现了。面对民警的批评母亲现场不断反驳,更让民警郁闷的是,一个多小时后民警还接到了孩子父亲打来的投诉电话。作为父母,照顾好自己的孩子既是道德伦理义务,也是法律义务,这个事件,虽对于民警来说,这个事情是职责范围所在,但是即便是民警在正常的履行职责都有不被理解,被指责,被投诉。

试想,如果是普通群众基于救助小孩的好心之下做事情,那是不是结果会尴尬!也难怪其他人做好事还被讹,而这种这些道德素质低的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风气,破坏中国优秀的传统道德,好人不敢当,好事不敢做!道德素养提升及法律知识的普及仍是漫漫长路,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保护善良者不受恶意伤害,这才是给予社会最大的善意!,

4、厦门一岁幼童被困车内,家长拿石头砸车窗仍没用,你怎么看?

小孩被家长遗忘在车里的新闻屡见不鲜,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家长的粗心。首先,且不论如何去砸窗,应该先从预防上杜绝,家长任何时候下车都不要把孩子留在车里,同时应该把车钥匙带在身上,其次,如果发现孩子被留在车里,应当第一时间用硬物去砸车窗,砸车窗的四个角,这四个角是相对脆弱的。第三,由于很多车窗都比较坚固,因此家长一边砸车窗,一边应该立即同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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