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婴儿送走,引产失败胎儿[护士将引产婴儿救活送人]
发布时间:2023-03-07 10:37:54
发布时间:2023-03-07 10:37:54
医院对于引产婴儿的管理登记手续不才会让职工钻了漏洞,瞒着医院救活婴儿并送于他人。在这个事件中,护士选择了救活婴儿,但是事后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医院和婴儿的父母,而是私自将婴儿送与亲戚,仅从道德层面出发,这个行为也是需要指责的,胎儿在未出生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可一旦胎儿引产后又活了下来,这时婴儿就是一个自然人,理应受到保护。
1、护士将引产婴儿救活送人,被生母知道后索赔百万并被刑拘,你怎么看?
这个案件非常具有戏剧性,我们可以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对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做一个简答的分析。首先厘清当事各方的法律责任,对于母亲而言,中国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明确指出妊娠晚期引产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的“关爱女孩行动”方案中提到禁止怀孕28周以上的引产。然而这只是一项指导意见,尚未落地成为法律,
所以,女孩的引产行为并不违法。医院方面在这起案件中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医院对于引产婴儿的管理登记手续不才会让职工钻了漏洞,瞒着医院救活婴儿并送于他人。而对于护士,我国的《刑法》中对拐骗儿童的犯罪进行了明文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法院对于护士的判决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再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这件事情,胎儿在未出生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可一旦胎儿引产后又活了下来,这时婴儿就是一个自然人,理应受到保护。站在护士的角度看,如果突然发现婴儿有活着的希望,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的天性也会让她很难放任婴儿死去,可救活的话又会在将来惹上很多麻烦,在这个事件中,护士选择了救活婴儿,但是事后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医院和婴儿的父母,而是私自将婴儿送与亲戚,仅从道德层面出发,这个行为也是需要指责的。
而对于事件中的这位母亲,网友们更多地是出于人性的考量而进行批判,母亲在怀胎35周后选择引产,放弃胎儿,理亏在先,在得知孩子活着的信息后,又趁机索要包括抚养费、教育费在内的巨额赔款,从头到尾都丝毫让人感觉不到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爱护,行为实在让人寒心。总而言之,在这个事件中,母亲的做法合法但是不合道德,护士救活婴儿的做法合乎道德,但是将其私自送于他人既不道德又违背了法律,
2、引产下来的孩子还活着?救不救?
真事我的亲戚(表弟妈妈那边的)头胎是女儿第二胎找人检查也是女儿好像也是8个月引产了(我不说也基本明白都是男方要求的)后来再孕生了个儿子不久爸爸出事貌似是工地出事生亡女方自己带两孩子现在怎么样我不知道我一直觉得报应啊你还没得到惩罚的话小心点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3、引产失败胎儿,如果活着出生怎么办?
我表妹怀孕8个多月的时候引产过一个宝宝,本以为引产下来是个死胎,不曾想竟然还活着,发出微弱的哭声,我姑姑给喂点水,宝宝竟然还蠕动嘴唇,喝了进去,医院没有处理,让家属处理,后来表妹夫的弟弟开着车把这个婴儿放在了山路里,那里人烟稀少,估计那个可怜的孩子自生自灭了。表妹引产的原因我表妹一直产检都是正常,包括孕4月时做的四维彩超也都正常,孕6月的时候产检,医生检查出胎儿脑积水,犹如晴天霹雳,一家人难以接受,
他们又去了市里的妇幼保健医院经过专家的会诊,确实是脑积水,表妹还是不死心,又去了另外的医院,检查还是一样的结果。表妹夫,姑姑姑父以及表妹夫的父母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只有表妹无法接受,他们经过认真考虑,决定让表妹引产掉这个宝宝,表妹一方面不忍心,认为是自己的孩子,不管健康与否,自己都会养她一辈子,另一方面,一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宝宝出生后肯定没有事。
总之,就是不同意引产,家里人都要崩溃了,养育一个不健康的并且头部有疾病的宝宝,脑积水的宝宝很难养育,如嗜睡、反应迟钝、视力障碍、烦躁不安,甚至会引起脑瘫,走路困难说话晚,一般认为痴呆、运动障碍、尿失禁为其三联症,这对整个家庭意味着什么不言而论,无论从精力还是经济以及情感方面,任何一个家庭都无法承受。每个亲戚都轮流上阵劝说表妹,后来表妹终于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