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娘家给钱吗,农村媳妇怀孕了(中秋不给我娘家钱合适吗)
发布时间:2023-08-15 06: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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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没上班,老公创业无收入,经济紧张,中秋不给娘家父母钱,合理吗”。为什么怀孕6个月,大家都不管不问,难道你的老公良心被狗给吃了吗,你老公找出了理由,拒绝了,后来四个多月他回来这边工作了,我孕吐期也过去了,他每次都陪我做检查,后来我怀孕了,头三个月孕吐非常严重,开始还能上班,后来门都出不来,天天请假,每天就躺沙发上,我妈给我煮点粥或者面条,其他什么都吃不了,粥也是吃了吐,吐完继续躺着,饿了又吃几口,又吐,再躺半个钟,再吃再吐。
1、怀孕了,在娘家,老公应该给生活费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夫妻的一方存在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条件的话,应当对困难的一方予以扶养。这个要强调的是如果双方只是分居生活,在婚内是没有一方对另一方要支付生活费的义务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所有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个人财产的,也就不存在支付生活费的问题。
2、农村媳妇怀孕了,农村婆婆会每个月给钱给儿媳妇吗?
笑话!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大家都是过来人,本来说延续香火是件开心的事,但叫婆婆每个月给钱那确实不靠谱。如果家庭条件允许,婆婆可以主动帮衬。反之条件不好,又要求发工资,那未免强人所难!如果家庭开支太大。可以和婆婆请求怀孕期间叫婆婆过来自己家中帮忙,以减轻负担。这个比直接给钱还要好,毕竟自己家中的人做的会比较上心。
3、怀孕没上班,老公创业无收入,经济紧张,中秋不给我娘家钱合适吗?
“怀孕没上班,老公创业无收入,经济紧张,中秋不给娘家父母钱,合理吗”?对于这样的生活琐事,问题中的你在中秋佳节与国庆喜相逢的良宵美景时刻跳出来,有点不合时宜,有点煞风景的阴影,“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作为嫁出去的女儿,思念父母,家人,是孝顺的,也是苦涩的,古人为了寄托思念之情,尚且能够鸿雁传书,心灵感应。
何况今天的我们,有了面对面说话的视频,千里之遥,近在咫尺,一句问候,温暖如春。“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一句深深的问候,情真意切,动人心弦的呼唤与祝福,难道比不上冷冰冰的钞票?“自己怀孕没上班”,难道你是一个月光族,没有积累?如果是这样,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啦。月光族,在古人眼里,是顾头不顾尾的谷种鸡,
为古人所不齿,为古人所痛恨。你如果是这样,想孝顺父母,而心有余而力不足,成为父母担忧的孩子,是给父母蒙羞,给父母添堵,今天的社会,父母需要的不是女儿的钱,礼物,而是只要女儿比自己过得好。“每逢佳节倍思亲”,是父母与女儿心灵感应,父母需要的就是一个内心的感受而已,对于债主,选择佳节讨债,也是图个吉利。遵循“有钱付钱,无钱话打发”,
况且父母不是讨债的债主,需要用钱来“打发”的。“知女儿,莫如自己的父母”,你“怀孕没上班”,父母是知道的,你没有积蓄,父母也是知道的,你没有能力在“中秋”给父母拿钱,父母是会体谅的。俗话说:“子要亲生,钱要自找”,虽然有话丑之嫌,但是,符合“理端”。只有自己找的钱,用起来才踏实,才能够理直气壮,俗话说:求人不如求己”,你希望老公拿钱,就是把自己置于从属的地位,被领导,被呼来唤去就将成为可能。
因此,你希望老公拿钱孝敬父母,在想法上,就是自掉身价,是不可取的,质问老公“合适吗”?是没有骨气的体现,是危险的信号。如果我是你的父母,只能过扶持你的强大,独立,不会纵容你的软弱,容忍你的依赖,现实生活告诉我们,能够靠得住的女儿,是必须具有独立性的。古语云:不吃嗟来之食,你的父母,不会要你低三下四从老公那里讨来的钱的。
因此,中秋佳节,你之所以不给父母钱,是因为你无能为力,是合适的,至于你的老公,即是没有出现经济紧张,在中秋佳节,不给你娘家的钱,也是合适的。《民法典》规定了“女婿”是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和责任的,女婿在逢年过节给岳父母的钱,只是民风民俗,是一种亲情,不是一种义务和责任,作为女婿,给与不给,给多给少,都不受法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