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怀孕了,准儿媳已经怀孕(发现自己怀孕了)

发布时间:2024-06-03 21:22:02

怀孕就是怀孕,人工流产或者分娩,都不能改变怀孕这一客观亊实。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一节,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统一了法院系统,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正确理解执行,无论是七九刑法,还是2021年新版刑法,都规定了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其间,学习了某地司法部门,对怀孕妇女人工流产,然后判处死刑,后被最高法院发现纠正的反面案例。

1、女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前,发现自己怀孕了,可以免除死刑吗?

女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前,发现自己怀孕了,可以免除死刑吗

我可以明确告知题主,你所说的“女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前,发现自己怀孕了”的情况,司法实践中根本不可能发生,也就不存在免除死刑情况。无论是七九刑法,还是2021年新版刑法,都规定了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新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七九刑法第四十四条都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不仅指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对上述法条的理解,不要说普通百姓,就是当时的执法人员,在一九七九年刑法刚颁布时,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的理解,都比较片面。刚实施新刑法时,司法部门组织干警,对刑法进行了专门学习培训,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一节,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

其间,学习了某地司法部门,对怀孕妇女人工流产,然后判处死刑,后被最高法院发现纠正的反面案例,统一了法院系统,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正确理解执行。当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我国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女性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往往不进行怀孕检查。因此,女犯人是否怀孕,本人不说,公安机关也不掌握,比较被动,

后本人告知,或看守所发现,按照法律规定,作相应处理。现在,我国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普通的怀孕检查早已不在话下,更何况,现在逮捕羁押进看守所,拍照检验手续很严格,法律是严肃的。怀孕就是怀孕,人工流产或者分娩,都不能改变怀孕这一客观亊实,我以为,对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並不是她罪不当株,而是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不株连腹中的胎儿,体现法律人性的一面。

2、父母都快六十岁了,独子突然离世,准儿媳已经怀孕,这个孩子应该怎么办?(真实案例)?

父母都快六十岁了,独子突然离世,准儿媳已经怀孕,这个孩子应该怎么办(真实案例)

你好,我是Yugis揪揪妈妈,题主这个问题非常沉重。我给你讲个真实故事,真实案例14年的时候我们这里一对年轻夫妻,两人都是独生子女,由于结婚好几年没怀孕,打算做试管婴儿。两人已经取卵取精,冻好了胚胎,下一个月就要准备移植了。两人考虑到马上就要怀孕生孩子,会在家里待好久,所以这时出去自驾玩了一趟,没想到的意外发生了,他俩开车遇到严重车祸,被大卡车撞飞,两人都身亡了。

虽然保险赔了不少钱,但这对于双方父母来讲是非常大的打击,考虑到这对夫妻生前已经冻好了胚胎,双方老人就到医院协商能不能取出冷冻胚胎找人代孕。但我国代孕是不合法的,并且冷冻胚胎的所有权很难界定,所以尝试了很久都没办法。在17年底,经过几年的努力,法院、民政局、卫生局等各部门的关怀下,4个老人终于取得胚胎所有权,

同时,他们联系到了柬埔寨的代孕机构,准备代孕他们的孙子或孙女。由于冷冻胚胎属于特殊生物品,不能随便坐飞机,所以他们又得到云南海关的帮助,胚胎经过陆运到了柬埔寨,18年10月,四个老人在柬埔寨迎来了一个健康男婴,他们的孙子。我们无法从道德层面评价这好不好,因为出生就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是多么让人难过,但也许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爱他,也能挺幸福吧。

希望他们的爸爸妈妈在天之灵保佑这个孩子健康成长,题主的疑问题主提问的情况有所不同。男人去世,未婚妻已经怀孕,老人已过60。我觉得无法想象这个女人现在心理有多难过,如果是我,跟未婚夫感情很好的话,我会生下这个孩子,因为她是对亡夫的唯一念想了。虽然这意味着要做单亲妈妈很长时间,但为了逝去的爱人,为了孩子,好多女人都是能做到的,

至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了一个小孙子或者小孙女,应该也是对逝去儿子的一种慰籍。至于孩子的爷爷奶奶年龄大了这个不是问题,60多岁现如今当爷爷奶奶的也不少,还不算太大年龄,能帮忙就帮忙,身体不允许帮忙也没关系,毕竟生孩子是自己的决定,不能指望老人,当然要不要这个孩子主要还是看孩子妈妈自己的决定,如果的确将来没有精力和能力养,并且心理太难过不愿意看到孩子没有爸爸,不生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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